泸州市举行《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论证会 线上线下听证论证收集意见
本报讯(赵霞 记者 曾臻)“目前的《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共十章六十五条,包括规划建设、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内容,考虑到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今天在这里举行视频听证会。”2月24日,市司法局举行《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们围绕条例(草案)中涉及的垃圾源头减量、收集运输处置、宣传发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阐述理由依据。
听证会上,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物业服务公司、餐饮企业和商场(超市)负责人,学校代表、市民代表组成的22名听证代表认为,业主对楼层公共区域撤桶意见大,且必要性和操作性不强;建议加大对营利性单位的处罚力度;应当做好前期宣传,从源头上增强垃圾分类的意识,避免群众不支持、不理解;改善物品打包方式,引导群众环保寄送快递……
市城管执法局还与听证代表在线交流了下一步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相关法规的可行性、必要性、可操作性提出了指导意见。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会议,代表们既表达了对生活垃圾管理成效的支持和期待,也表现出对条例(草案)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矛盾的担忧。市司法局将根据各方意见,对草案进行认真研究和修改完善。
据悉,《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结合泸州实际,设置了多措并举的管理办法,如:在源头减量方面,规定了防止过度包装和餐饮浪费,倡导绿色快递、绿色办公、绿色生活,推行净菜上市,治理塑料污染等内容;在收集运输处置方面,规定了分类目录、投放义务人制度、定时定点制度、管理责任人制度、督导员制度、楼层撤桶制度、清扫保洁制度、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制度等内容;在资源化利用方面,建立回收体系,充分利用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在宣传发动方面,建立宣传教育基地,增加体验设施,加大公益宣传,开展志愿服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这些举措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当日,市司法局还以现场会议和视频连线的方式,组织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会展局、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局分管领导举行《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对条例(草案)的部门职责、回收体系、基层治理等重点争议条款,进行深入细致的科学论证和研究探讨,并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是今年市委确定的重点立法项目,旨在通过立法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体系,用法治方式引领和推动全市人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生活垃圾的分类关系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设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力争将《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定得更加接地气、可操作,用法治理念、法治方式保障和推动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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