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对抓粮食生产履职不力者,该通报的要通报,该约谈的要约谈,该问责的要问责

泸州日报 2022-03-01 08: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 2月25日,记者从2022年全市春耕生产、高粱大豆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防控、农机化工作视频会上获悉,泸州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对抓粮食生产履职不力的,该通报的要通报,该约谈的要约谈,该问责的要问责。

会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抓粮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春耕生产、大豆扩种、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防控、农机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主动抓”的工作格局;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做好农业生产和技术指导服务,市财政、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务、酒业发展、供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加大粮食生产的投入保障,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提高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等重大目标任务在财政支农项目分配中的因素权重;着力优化项目资金安排,特别是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安排上,要重点用于粮食及大豆生产的直接扶持;鼓励区县把乡村振兴产业扶持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尤其是高粱产业发展;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各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基层、兑现到农户。

会议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对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未完成的,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分类考评激励中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不推荐参加省政府农业“丰收奖”的评先评优;对未完成大豆种植任务的,一律取消涉农评优评先资格;对抓粮食生产履职不力的,该通报的要通报,该约谈的要约谈,该问责的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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