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法院 “双令”齐发为妇儿维权

泸州日报 2022-02-23 09:02 大字

本报讯(王月 记者 曾臻)“法官,你们帮我想想办法,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和孩子都会被他打死的……”近日,精神萎靡的汪某在小儿子小田的搀扶下,走进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并不停地哭诉。

江宁法庭法官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详细了解情况。原来是小田和汪某的二女儿因琐事发生争执,汪某去劝和,汪某的丈夫田某对汪某和小田进行殴打。此前,田某也因家庭纠纷多次殴打和辱骂汪某,村组多次调解劝和,派出所多次出警,但情况并未好转。汪某母子二人害怕回家继续遭受殴打,所以向法院求助。法官了解到,田某除了经常殴打妻子,也会殴打孩子,小田为此已经三天没去上学了。

面对这对母子遭受家庭暴力的紧迫情况,纳溪区法院立即联动区政府、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开展紧急行动,由司法所进行法律援助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法官向派出所核实历次出警情况。经审查,法院认为汪某提出的人身保护令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田某对申请人汪某及家庭成员实施谩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

翌日,江宁法庭干警与区妇联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前往田某、汪某家中,向田某、汪某了解情况后,法官对田某宣读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现场对田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劝导其要正确处理家庭纠纷,严禁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另一方面,因田某对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小田已经出现厌学、逃学情况,对小田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院遂决定同时对监护人田某、汪某发出《责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田某、汪某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当日,法官现场对田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汪某也于当日下午前往江宁法庭“酒麒麟·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法官还和小田进行交流,让小田打开心结,正确面对困难和处理问题。

据了解,一直以来,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立足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源头疏导、化解和预防。在该案中,法庭一方面依托纳溪区反家暴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和家庭矛盾纠纷联调联处工作机制,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止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免受家庭暴力伤害;另一方面从诉源治理角度,对家庭暴力事件中的监护人双方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让监护人明白施暴者的家暴行为及受害者的一味忍让,均可能造成不良示范效应,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正确实施家庭教育,言传身教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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