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使用失效医用产品 查处
1月19日,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春雷行动2022”“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执法子行动时,在某诊所治疗室内发现过期失效医疗器械产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型)”。标示生产单位:四川杏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应急准20202140006;型号规格:挂耳式大号(20只/袋);生产日期:20200225;失效年月:202008(使用期限6个月)。
检查人员现场对上述过期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扣押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赵世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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