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在绿化带里便便 主人牵狗若无其事离开 罚款50元!

川江都市报 2022-01-21 00:56 大字

执法人员发现男子将小狗带到绿化带便便

◎ 张红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亚琴 (张红/图)

“你在茜草街道林海中路携带犬只出行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违反了《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你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近日,江阳区开出《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2年首张不文明行为罚单。

当天,江阳区茜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熊巍和王茂明对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进行例行巡查,在巡查到林海中路时,发现了不雅的一幕:一只小狗在绿化带里便便后,主人若无其事地牵着小狗正要离开。

队员们看到后,立即上前制止,并对其进行教育,但当事人拒不清理。据了解,这名中年男子姓范,家住茜草街道,趁着天气好牵着小狗出门晒太阳,并把小狗带到绿化带里便便,以为没人看见就想“溜”。

江阳区茜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介绍,《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携犬只出户的,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绳牵引,并主动避让路人,及时清除犬只粪便,如拒不清理的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条例对犬只主人开出了罚款50元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虽然50元罚款不算多,但也是一次印象深刻的教育。犬只主人在接受处罚后,羞愧地表示“今后再也不会这么做了,一定遵守规定,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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