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即可办证 泸州去年归集信用承诺书172802份

川江都市报 2022-01-08 00:35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近日,在泸州城北某商业广场,从事电器销售的徐先生准备将经营了5年的商铺转让出去,相邻店铺商家张女士打算接手。双方达成协议后,张女士欲将经营主体变更到自己名下,另外办理经营许可。

按照之前的流程,张女士办理变更,需原经营业主完善注销手续才能重新申请。但张女士咨询得知,如今,如果是同址同业办理经营主体变更,在同一经营场所的现场条件、设施设备等关键项未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只需以书面形式承诺,并提交相应材料即可当场领取许可证。

“这速度快得简直有点出乎意料!”张女士对泸州市龙马潭区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赞不绝口。

快捷变更手续办理,得益于同址同业主体变更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该承诺制是在“一地一证”原则下,破解市场经营主体改变后,许可证“不能办”“办得慢”的问题。办理流程比原来减少了93%的办理时间,减少了75%的相关材料。

推行同址同业主体变更告知承诺制,是泸州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以制度为基础、平台为支撑、信用承诺为抓手,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动“放管服”改革,打造“0证明城市”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泸州市不断探索推进信用信息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易+审批”,对守信主体提供“作出承诺-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容缺受理”服务。在两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行政机关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提升泸州信用监管效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上报信用承诺书172802份,其中审批替代型就达27669份、证明事项型1751份、信用修复型2902份、行业自律型529份、主动型或其他13995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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