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通报第二批典型涉气环境问题

泸州日报 2021-12-29 09:1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记者日前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泸州市启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以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重污染天气专项督导检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涉气环境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四川启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在泸州市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龙马潭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四川启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市政道路栖云路施工中,未落实“一机一炮”的湿法作业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龙马潭生态环境局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主管部门。目前,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该施工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纳溪区生物质焚烧典型问题。在泸州市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泸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走航监测中发现纳溪区东升街道二环路至紫阳大道颗粒物明显高于其他区域。纳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随即运用无人机开展巡查,发现安富街道百梯社区农户露天熏制腊肉行为2起,安富街道桂花村附近露天焚烧纸钱行为1起。同时,现场巡查发现护国公园至安富桥片区有较浓烈的焚烧生物质气味。纳溪生态环境局已将发现问题进行通报,移交属地进行处理,并将问题纳入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内容,扣减属地政府相应目标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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