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人防车位可以出售 收益归开发商享有
近日,有市民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号新闻客户端“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位于城南大道万隆南岸花城售楼部工作人员宣传19号楼20号楼的人防车位可以出售,请问出售人防车位是否合法?
对此,泸州市人民防空办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规定,该人防车位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开发商对人防车位依法享有权利,可以与他人约定人防车位的出售、出租,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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