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住建局印发实施方案要求 压实安全责任 筑牢消防安全屏障
本报讯(记者 李家平)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实施方案包括主要目标、任务分工、工作要求三个部分,从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区县属地责任、特殊消防设计审查、工程现场消防管理、施工质量过程监管、消防验收及备案、消防档案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消防管理和执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10个方面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
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压紧压实住建系统各个环节消防安全责任,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消防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完善火灾风险识别、管理、监测和预警机制,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责任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泸州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
2019年4月23日,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从消防救援机构移交到住建部门。按照《泸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州市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泸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管理导则(试行)》等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进行改革,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住建系统各个环节消防安全责任,推动消防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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