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要“进城”需谨慎对待 彭方均

川江都市报 2021-12-15 00:32 大字

最近,合江“进城又下乡”的猕猴成了“网红”,一个月之内在两个不同的地方被人拍到。照片中,两只猕猴都在吃东西,神情还多少有些惊恐。(《川江都市报》2021年12月7日05版)

近年来,原本不应该出现在城市的野生动物在不少城市出现,且数量在增加,分布范围也在扩大,各地频频都有类似的新闻出现。远的有15头大象一路北上到云南昆明,上海100多个小区出现野生貉等,近的有泸州市龙马潭区世纪港湾小区夜鹰求偶扰民,以及安宁街道黄鼠狼频繁光顾养鸡场等等。

“动物居民”的增多,势必导致人与动物的接触和冲突也会相应增多。据统计,2021年泸州新闻网问政平台接到野生动物扰民投诉达十几条,除了夜鹰求偶、黄鼠狼偷鸡、猕猴偷食外,市民对小区马蜂窝也感到不安,不少人被野生动物的排泄物和噪音所困扰。

那么,野生动物“进城”的背后原因到底是什么?

首先,迁移是野生动物的本能需求,没人能把野生动物限制在某一个区域,动物迁移目的更多的是去寻找更好的栖息地。在这个寻找的过程中,如果它熟悉的东西一旦被改变,就会跑到看起来“不该去”的地方;其次,截至2020年底,泸州市建成区绿地总面积6667公顷,绿地率达到38%,不仅有大面积的森林绿地,还有街心花园、休闲公园等生态区域;最后,城市的环境也给一些野生动物提供了庇护。特别是近年来,市民对小动物的宽容度增加,主动投食的情况越来越多,比如松鼠、黄鼠狼等这样比较灵活的小动物,它们在城市里反而没有“天敌”,只要能适应城市的生活和人类,它们就几乎不会遇到什么威胁。

笔者注意到,目前各地政府和市民都对野生动物“进城”保持着极大程度的容忍,比如云南大象一次“观光”就造成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经常骚扰泸州安宁街道某养鸡场的黄鼠狼,也只是被驱赶,而并未被捕杀。

对此,笔者认为,城市首先是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场所,野生动物的保护不能没有底线,城市管理者在尽量减少野生动物与城市的直接冲突的同时,必要时也应该采取适当的干预举措。比如2020年7月,上海市就开出了第一张野生动物狩猎证,其背后就是因为某小区数十只貉群体性行为失常,对居民造成很大的干扰。

提倡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是越来越多人的心声,而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面对野生动物频繁“进城”,除了观之以“网红”“打卡”外,更应该冷静思考和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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