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一分钟,退款半年多” 目前,开发商资金已被法院冻结

川江都市报 2021-12-11 00:57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交钱一分钟,退款半年多!”12月8日,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3190929反映,她于今年5月在蓝光·芙蓉朝晖楼盘交了3000元的购房诚意金,因为项目还在进行启动前的宣传,几千块钱的诚意金承诺可以随时退回。没想到,意向书上说好能退的诚意金,居然迟迟退不了。

为排号,交了3000元诚意金

今年5月,张女士来到位于泸州城西新城由蓝光集团开发的“芙蓉朝晖”楼盘。当时还处于项目前期宣传阶段,销售人员说,可以先交3000元的诚意金,这样等新盘推出来的时候,可以优先选房,还有更多优惠。而且,如果中途考虑到不想购房,这笔诚意金可随时退还,并约定30个工作日内到账。

“事情的发展往往出人意料。在今年下半年曝出蓝光集团陷入负债困境后,我担心楼盘出现烂尾,就考虑把诚意金给退回来。”张女士说,她于今年7月初到项目部,根据要求提交退还诚意金的资料,按照合同约定,项目部应该在30个工作日内把3000元钱退回来。但是,在办完退款手续之后,这笔诚意金却迟迟没有到账。

通过电话和微信与销售负责人衔接,对方也一直答应“没问题”,但就是时隔几个月了依旧没有落实。张女士在无奈之下,专门致电本报反映,希望能尽快拿回那一笔诚意金。

开发商资金已被法院冻结

根据张女士提供、双方签订的《诚意金缴纳确认书》第7条规定,缴款方无论因何种原因放弃收款方已开始发售的指定物业的,持本人身份证明和诚意金缴纳确认书、收据等,即可到销售中心办理退还诚意金手续,收款方将在接到缴款方《退款申请》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诚意金。

记者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到当时负责接待她的一位姓谢的客户经理。说明采访意图后,对方声称比较忙,说一会儿回电话后随即结束通话。此后,对方没有主动联系。

记者随后联系到泸州市住建局房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接到群众反映后,也及时联系到蓝光·芙蓉朝晖项目,通过查询发现,目前,蓝光·芙蓉朝晖项目资金已被法院冻结。经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对方表示,将在项目资金解冻后,根据退款申请完成退款支付。

对于张女士的遭遇,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勇认为,商品房属于大件商品,《物权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要求,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条件是取得“五证”,该五证中最为关键的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此之前,所谓“诚意金”“排号费”等促销式的收费都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有费用,如果开发商违规情节严重,市民可以向当地向主管部门举报,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赵勇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过程中,签订相关协议时,应当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意识,就是在预售许可证颁发以前与开发商签订的一切协议都有可能被司法部门判定为无效。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协议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预售许可证原件,并在签订购房协议后,及时到房监部门进行网上备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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