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告[2021]19号

川江都市报 2021-12-02 00:31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单位 :m^2、年、%、万元(人民币)/亩、万元(人民币)

地块

编号

土地

坐落

规划用

地面积

规划用

地性质

供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供地

方式

使用

年限

规划条件起始价保证金建设时间

要求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1510500-

2021-B-021

城北新城蜀泸大道与

九狮路交叉口东北侧

40453

(合60.6795亩)

R2二类居住用地(兼

容商业设施和商务设施)

40453

(合60.679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

容零售商业用地)

拍卖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8

(且>1.0)

≤30≥30≤362232800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

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10:0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1年12月21日10: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须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才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开户行:泸州市工行江阳南路支行,账号:2304343429201035253。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21年12月21日15:00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由两江新城管委会负责地块西侧先锋路建设,于2021年12月实现功能性通车。

2、根据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进入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各方主体须佩戴口罩,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扫描场所码进入,配合现场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省自然资源厅”(http://dnr.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泸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luzhou.gov.cn)、“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http://zrzyhghj.luzhou.gov.cn)进行查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0)258962718783004755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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