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景豪永和阳光项目调整方案的公示

泸州日报 2021-11-23 09:03 大字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景豪永和阳光项目的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工程管理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1日

二、公示地点: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luzhou.gov.cn/)、项目售房部、项目所在地、《泸州日报》。

三、联系电话:0830-3119572

四、调整内容:

根据现场开挖情况和方案优化,经建设方申请,对项目做以下调整:5号楼与9号楼之间负一层车库范围扩大、10#、11#、12#楼下负一层车库轮廓线细化调整;负四层车库范围扩大;1#楼车库出入口内部交通流线组织方式调整。

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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