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泸州市医保信息系统暂停服务 预计恢复时间为11月18日零时

川江都市报 2021-11-09 10:33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周菁

本报讯泸州市医保信息系统将于2021年11月9日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所有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这是记者日前从市医保局获悉的。

据了解,暂停服务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零时至11月16日8:00时,最终恢复时间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四川泸州市上线时间为准。

暂停业务范围包括:医保业务经办机构暂停办理所有医保业务,包括参保登记、人员变更、医保费用征缴、待遇审核、备案登记等业务经办及各项医保查询;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包括门诊就医(含普通门诊、特殊病门诊、两病门诊)、医保入院、出院结算、药店购药等; 医保对外公共服务暂停,包括“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网厅、医保电子凭证、“四川医保”APP等;异地就医(含省内、省外)暂停联网即时结算业务。

市医保局建议参保人员尽量错开停机期间就医购药,确需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参保人员,请现金自费结算。涉及门诊特殊疾病、特殊用药需求的,建议在2021年11月9日前合理备药;停机期间确需就医购药的,由参保人员全额现金垫付,在新系统上线后可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另外,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中办理医保查询业务;原“医保网厅”停止服务,“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信息查询功能暂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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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系统暂停服务期间

这些问题要注意

◎ 川江都市报记者周菁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泸州市将上线运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2021年11月9日00:00时至11月16日8:00时系统切换期间(最终以实际上线时间为准),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办理所有医保业务(含本地、异地)。

问:为什么更换系统?

答:上线“新系统”,是为了建立更加统一高效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新系统上线后,参保人员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上办理常用的医保业务,更多功能说明将在“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

问:停机期间,如何办理参保缴费等医保业务?

答:因系统停机未能及时缴纳职工医保费、已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需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跨统筹地区或跨制度转移医保关系等业务的,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时限可顺延至2021年12月底。新系统上线运行及税务系统恢复缴费后,再通过新系统补办相关业务,不影响待遇享受。

问:停机期间,泸州市参保人员在市内住院治疗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答:泸州市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若在停机前已满足出院条件的,由医院办理医保出院结算。若暂不满足出院条件的,可继续住院治疗,需在停机前办理一次出院结算;待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所就诊医院重新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并办理费用结算手续。若停机期间入院的,先以自费病人身份入院,待新系统上线后,请在就医医院补办医保入院登记及费用结算手续。

问:停机期间,泸州市参保人员在市外省内住院治疗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答:泸州市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可正常到市外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时若已恢复异地联网结算,则可直接在就诊医院重新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和医保费用结算手续。若因系统原因不能结算的,自行垫付就医费用后,请持出院证、医疗费用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盖有医院鲜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行账号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外伤人员还需提供住院病历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问:停机期间,市外参保人员在泸州市购药、门诊(门特)就诊、住院治疗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答:市外参保人员在泸州市定点医药机构购药、门诊、门特就诊的,请先行支付费用,然后持相关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市外参保人员在泸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待恢复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后,可重新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和费用联网结算手续;因系统原因不能结算的,请先行垫付就医费用,持相关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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