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知产纠纷完成司法确认

四川法制报 2021-11-09 00:52 大字

本报讯(李杰 李林夏 全媒体记者杨元禄)近日,受泸州中院委托,泸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第一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并由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据悉,该案是全省首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案例。

线上快速调解

“调解协议你们签完字,法院就可以进行司法确认了。”在泸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浙江苏泊尔公司与泸州西南商贸城某商贸公司通过远程视频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据悉,泸州某商贸公司因销售的燃气灶擅自使用“苏泊尔”商标,浙江苏泊尔公司向泸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万元。为了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泸州中院委托泸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因原告浙江苏泊尔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山东,为了降低当事人来回奔波的时间及差旅成本,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解采取了线上调解的方式。

线下司法确认

“不用跑法院开庭,终于解了一块心病!今后我们一定加强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学习,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被告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在日常经营中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出售可能侵权产品。“我们通过本案例,以点带面,规范引导西南商贸城周边的10多个商户自觉排查类似风险点,进一步净化市场。”参与本次人民调解的人民调解员邓晖说道。

本案在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原告向泸州中院申请撤诉,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泸州市江阳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江阳区法院对该司法确认请求当场立案,免收费用,快速审查,当天出具了全市第一份知识产权案件司法确认裁定书。这也是全省第一例由中级法院委托、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基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案例。

法院全程指导

今年7月,泸州中院与泸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泸州市知识产权局等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泸州中院对本次调解工作专门安排了知识产权审判资深法官全程参与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规范,同时理顺相关环节,为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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