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驾驶人可申请“货车电子通行码”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自11月1日起,泸州等175个城市推行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
货车驾驶人或管理员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快速查询推广应用城市的货车禁限行和通行码申领规定,按需申领和便捷出示。目前,该APP可为用户提供“四项便捷”服务,即便捷了解城市货车禁限行管理政策、便捷了解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规定、便捷按需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便捷查看出示货车电子通行码。
驾驶人先下载和注册APP,登录后点击“更多”,在业务中心点击“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货车通行码。在阅读《城市货车禁限行管理规定》《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规定》后,开始申领。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首先需选定机动车,按照APP提示,选择通行码类型,选择通行路线或通行区域,录入通行时间,再提交申领电子通行码所需的影像材料。上述申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领。交管部门一般在1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通行码申请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APP消息告知申请人。
交警提醒,当用户遇交警现场检查时,可以使用“交管12123”APP出示电子通行码凭证(二维码)。目前办理了实体货车入城证的车辆在12月31日前仍可持入城证在允许的限行区域通行。运行期间如果网上未办理成功的,还可在大队或交警支队秩序科原货车入城证办理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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