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告〔2021〕14号

川江都市报 2021-10-29 01:00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单位 :㎡、年、%、万元(人民币)/亩、万元(人民币)

地块

编号

土地

坐落

规划用

地面积

规划用

地性质

供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供地

方式

使用

年限

规划条件起始价

(万元/亩)

保证金

(万元)

建设时间

要求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1510509-

2021-B-007

泸州高新区(二环路

南侧、环湖西路西侧)

64179㎡

(合96.268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

业设施和商务用地)

64179㎡

(合96.268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

容零售商业用地)

拍卖住宅70年、

商业40年

≤2.0

(且>1)

≤25≥35≤36米2355000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

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2510509-

2021-B-008

泸州高新区(二环路

南侧、平安路东侧)

69501㎡

(合104.251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

业设施和商务用地)

69501㎡

(合104.251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

容零售商业用地)

拍卖住宅70年、

商业40年

≤2.0

(且>1)

≤25≥35≤36米2205000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

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报名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以及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10:0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泸州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三楼319室)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1年11月18日10: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须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才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开户行:泸州市工行江阳南路支行,帐号:2304343429201035253。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21年11月18日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在泸州市2021年第15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后随即进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510509-2021-B-007号宗地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地下杆管线(若有)由政府负责协调实施搬迁或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以及宗地开竣工时间的要求;510509-2021-B-008号宗地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地上高压线、通讯线及地下杆管线(若有)由政府负责协调实施搬迁或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以及宗地开竣工时间的要求。

2、根据泸州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为有效做好疫情管控,本次拍卖会除工作人员和竞买人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每家单位限两人)应提前1小时到达,并携带身份证原件、《竞买资格确认书》进场,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泸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luzhou.gov.cn)、“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zsggzy.com/)、“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http://zrzyhghj.luzhou.gov.cn/) 进行查询。

联系人:钟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0)3592567

13388285313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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