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强化摩托车管理工作
本报讯(阳旭 徐茂)近日,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胜春,依法向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交管大队送达“依法督促治理超标电动摩托车上牌、办证”的检察建议,建议交警部门从强化政策宣传、强化执法检查、强化源头治理三个方面,抓好超标电动摩托车的管理工作,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被建议单位负责人现场签收检察建议书,表示将严格按检察建议书要求抓好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办理回复。
据了解,江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涉案肇事车辆系超标电动三轮车,且系无牌车辆,肇事车辆驾驶人系无证驾驶。经过办案人员调查走访,发现辖区内普遍存在超标电动摩托车未依法办理机动车牌照和缴纳交强险,超标电动摩托车驾驶员未依法办理驾驶证的相关情况。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方面的职能,江阳区检察院结合调查实际,向江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制发了此份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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