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 解心结
◎ 王校彬
“我不相信民政管低保申请那个小妹妹,她太年轻了,我申请的低保为什么没有批?我要举报!”近日,一个面容憔悴的中年男子走到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纪工委办公室,生气地说道。
经和该男子交谈得知,他是况场街道双湖村村民殷某某,现年40多岁,未婚,今年又被查出患肝癌,刚做完手术,其母亲还患有精神疾病,家中确实困难,遂向村上申请了低保。但是到了村务公开的时候,发现低保名单里没有自己的名字,殷某某着急了,他怀疑是低保入户人员没有吃透政策,让自己没能申请到低保。
随后,殷某某来到街道纪工委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街道党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严肃对待,如果有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要严肃追责问责。”
纪工委工作人员带着殷某某到民政办低保窗口核实具体情况。一到窗口,殷某某就指着一个正在办公的年轻女同志对纪工委工作人员说到:“当时就是她来我家入户调查的,具体情况你可以再问下她。”
经了解,殷某某家庭情况确实比较困难,但是因为去年殷某某为了做蔬菜生意,贷款购买了一辆车。根据《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价值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48倍的,不得获得低保。当时负责低保申请的工作人员也告知了殷某某,但是殷某某始终保持怀疑态度,认为自己的情况特殊,应该享受低保政策。
纪工委工作人员耐心地向殷某某解释,宣讲低保政策,同时向社事办的工作人员了解其他有关政策,最终帮助殷某某申请到了一笔临时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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