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龙告[20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五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单位:㎡、年、%、万元/亩、万元
序
号
地块
编号
土地
坐落
规划用
地面积
规划用
地性质
供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供地
方式
使用
年限
规划条件起始价保证金建设时
限要求
备
注
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1510504-
2021-C-013
龙马潭区
石洞街道
21884㎡
(合32.826亩)
M1一类
工业用地
21884㎡
(合32.826亩)
工业
用地
挂牌50≤2.2,(下限满足国土资
发〔2008〕24号文件要求)
≤20%≤55%≤24米(同时地块内建、构筑物最高点绝对
高程须满足民航、军航的净空限制要求)
25165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
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2510504-
2021-C-015
龙马潭区石洞
街道和双加镇
13386㎡
(合20.079亩)
M1一类
工业用地
13386㎡
(合20.079亩)
工业
用地
挂牌50≤2.2,(下限满足国土资
发〔2008〕24号文件要求)
≤20%≤55%≤24米(同时地块内建、构筑物最高点绝对
高程须满足民航、军航的净空限制要求)
25101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
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3510504-
2021-C-006
龙马潭区
特兴街道
36875㎡
(合55.3125亩)
M2二类
工业用地
36875㎡
(合55.3125亩)
工业
用地
挂牌50≤2.2,下限满足国土资
发[2008]24号文件要求
≥10%,
≤20%
≤55%≤24米(建筑及构筑物最
高点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23255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
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4510504-
2020-C-033
龙马潭区
安宁街道
2748㎡
(合4.122亩)
W1仓储
物流用地
2748㎡
(合4.122亩)
仓储
用地
挂牌50≤2.2,下限满足国土资
发[2008]24号文件要求
≥10%,
≤20%
≤55%≤24米(同时地块建筑物主体、构筑物顶部限制
高度应满足民航和军航的净空区域限高要求)
2521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
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5510504-
2021-C-005
龙马潭区
特兴街道
6730㎡
(合10.095亩)
U2环境
设施用地
6730㎡
(合10.095亩)
公用设
施用地
挂牌50≤0.8≥20%≤45%≤18米(同时地块内、构筑物最高点绝对
高程须满足民航、军航的净空限制要求)
3469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
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4、510504-2021-C-013、510504-2021-C-015、510504-2021-C-006、510504-2020-C-033号宗地需竞买人提供经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17:0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咨询、获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1年10月9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江阳支行,账号:2304343109124911025。此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地点设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四楼。挂牌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09:00至2021年10月11日10:30(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510504-2021-C-013、510504-2021-C-015号宗地价款时间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510504-2021-C-005、510504-2020-C-033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510504-2021-C-006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
2、上述宗地均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dnr.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泸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luzhou.gov.cn)、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atan.gov.cn)、“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http://zrzyhghj.luzhou.gov.cn) 进行查询。
联系人:陈先生0830-259763013679679993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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