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新规实施,泸州机场已做调整 退款手续7个工作日内办完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本报讯 9月2日,记者从泸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9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泸州机场将在客票退改签、行李运输、机票超售、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
《规定》明确,旅客非自愿退票和因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不得收取退票费和变更费。同时,增加了关于退款时限的规定,要求承运人及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
《规定》要求不再对旅客行李尺寸和重量、免费行李额、逾重行李费、小动物运输等进行统一规定,而是要求承运人根据企业经营特点自行制定相关标准。同时,要求建立托运行李监控制度,防止发生行李运输问题,并重点对行李延误、丢失、损坏等情形下的处置要求进行了明确。
《规定》对于机票超售处置明确,因承运人超售导致实际乘机旅客人数超过座位数时,承运人或者其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根据征集自愿者程序,寻找自愿放弃行程的旅客。经征集自愿者程序未找到足够自愿者时,方可使用优先登机规则确定被拒绝登机的旅客。优先登机规则应当符合公序良俗原则,考虑的因素至少应当包括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旅客的需求、后续航班衔接等。同时,还应向被拒绝登机旅客出具证明、提供相关服务、给予赔偿。
《规定》要求,严禁泄露旅客隐私,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航空信息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不得泄露、出售、非法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旅客个人信息。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刘显玲)9月1日,泸州天立香林校区、春雨校区同时举行了2021年秋期开学典礼暨表扬大会。典礼现场举行了庄严的升国...
泸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泸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