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处罚决定 遭强制执行+罚款
◎ 何辛隅 川江都市报记者 刘春
近日,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支队)接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支队申请执行的某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已执行完毕。这是支队成立以来,第一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部到位结案的案子。
2020年8月10日,某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被支队查获。2020年8月21日,支队作出警告、罚款6000元的处罚决定。该公司却未缴纳罚款,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2月9日,支队再次对其催告,告知不履行缴款义务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给予充分缴款时限。直至3月25日,该公司仍未履行,支队遂向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4月20日,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罚款0.6万元及加处罚款0.6万,共1.2万元,并向某服务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该裁定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履行完所有缴款义务,该处罚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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