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捕鱼”到“护渔” 泸州渔民王彪有了新身份
王彪驾驶执法艇在江面上巡查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敏 摄影报道
5月9日,泸州长江水位微涨,江水轻轻拍打着江岸,停靠在澄溪口江边的渔政船随着风浪摆动,“护渔员”王彪不时在手机上查看长江各监控点位有无异常。
上午9点30分,王彪驾驶执法艇往长江上游巡查。巡查途中,劝离了江边玩耍的孩子,提醒在长江游泳的老人注意安全,发现并劝离江边的垂钓者……不到一年时间,王彪已能熟练处理遇到的各种情况,俨然成为长江生态和安全的守护者。而在一年前,王彪还是“靠江吃饭”的渔民。
从“捕鱼”到“护渔”,尽管还是和长江打交道,但工作性质截然不同。王彪告诉记者,除了吃饭,需要成天坚守在渔政趸船上,工作相当枯燥,但他和众多“护渔员”一样,已将保护长江生态视为自己新的事业。
泸州处于长江上游,水生资源丰富,不仅有国家一、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还有长江上游特有鱼类。老渔民宋锡江告诉记者,上世纪七十年代,有人曾经捕获重达几百斤的“象鱼”;即使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一网撒下去,捕获几十斤鱼也是常事;但到前几年,能捕到的鱼数量和品种都大幅减少。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罗小兵曾算了一笔账:保守估计,按当时全区283艘渔船、平均每艘渔船每天从长江中捕获10斤鱼计算,一个月捕鱼约9万斤,一年下来就是100多万斤。过渡捕捞,加之长江沿线经济建设等原因,使长江生态遭受重创,部分长江上游特有珍稀鱼类濒临灭绝,修复长江生态已迫在眉睫。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泸州市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成立泸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暨长江禁捕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制定长江流域泸州段禁捕补偿工作实施方案,以达到全面完成禁捕退捕、保护长江水生生物的目的。
2020年6月,全市涉及渔民1429人全部退捕上岸。泸州市按照“农业产业安置一批、转产就业安置一批、扶持创业安置一批、就业援助安置一批、公益岗位安置一批”原则,分类精准帮扶,开展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退捕渔民上岸有出路。
退捕后做什么?这个问题也曾困扰王彪。不过,从16岁开始跟随父母捕鱼,十几年“江上漂”的经历,让他对长江泸州水域的水情了如指掌。不仅如此,王彪还通过了船舶驾驶培训,获得了《渔业船员证书》,具有驾驶三类船舶的资格。很快,王彪与父亲一起通过培训,成为了江阳区“护渔员”。在开展巡查时,王彪担任渔政执法艇驾驶员,他能一眼分辨出江面上哪些是普通漂浮物,哪些水下隐藏着非法捕捞渔具。多年历练的“火眼金睛”,帮助渔政执法人员提高了执法效率。
除了渔民身份的转变,泸州保护生态的大环境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王彪告诉记者,以前和执法人员一起巡查时,每次都会见到有人电鱼,每天的举报电话有好几个,而现在已经没有了。
当前,泸州积极贯彻落实禁捕工作,各级各部门强化禁渔宣传,加大了巡查执法力度,建立起公安、渔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查处了一批违法捕捞案件,电鱼、铆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如今,鱼产卵的季节,常常能看到江面有成群的鱼游来游去。”王彪说,随着生态渐渐恢复,禁渔成效已渐渐显现出来。
截至今年1月22日,全市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1019名渔民,已全部实现转产转业。通过发展渔业产业安置,从事农业生产,园区企业务工就业,扶持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安置,巡河护渔、保洁保绿等公益岗位安置等方式,转产就业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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