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川江都市报 2021-04-21 00:35 大字

权利人杨宗虎、曹仁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泸州市江阳区安康路1号3栋1单元3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建筑面积:141.88平方米,用途: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8)江阳区不动产权第002380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宗虎、曹仁芬

2021年 4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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