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女职工廖粒琦 获评全国五一巾帼标兵

泸州日报 2021-04-20 11:0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 4月19日上午,2021年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由市总工会推荐的泸州市优秀女职工代表、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辅警长廖粒琦获评全国五一巾帼标兵。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女职工立足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在“五一”劳动节前夕授予10个集体全国五一巾帼奖状,授予10名个人全国五一巾帼奖章,授予350个集体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授予350名个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据悉,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每2年评选表彰1次。此次表彰中,全省有12个先进女职工集体、12个先进个人获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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