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工作者援鄂取消婚礼 婚庆公司拒退定金被投诉
近日,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了2020年泸州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即日起,本报将对这些案例进行逐一报道。
2020年1月28日,农历大年初四,江阳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江阳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电话,称自己和丈夫原本打算年初举办婚礼,在某婚庆公司(以下简称婚庆公司)预定了2月21日的婚庆服务,并缴纳了2200元定金。
李女士是一名医务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她主动请缨加入了医院援助湖北医疗队。因回泸州时间待定,婚礼延期,李女士与婚庆公司协商退款,但遭到拒绝,遂投诉至江阳区消委会,希望退回定金。
接到李女士投诉后,江阳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婚庆公司工作人员。经调查,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婚庆公司以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为由,同意李女士可延期举办婚礼但拒绝退款。
江阳区消委会经认真研究分析认为:新冠肺炎疫情被认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于不可抗力。李女士作为医务工作者主动请缨,前往抗疫前线,归期未知、婚期未定,加上疫情防控需要和李女士职业的特殊性,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能性极大,相比延期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才是公平地解决此项消费争议的方式。
于是,江阳区消委会一方面通过联系婚庆公司所属街道的工作人员,希望携手促进此项消费争议的解决;另一方面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找婚庆公司负责人联系方式,直接与负责人对接。
最终经调解,婚庆公司表示理解并支持援湖北医护志愿者,立即退还定金2200元。
本报记者 刘明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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