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泸州日报 2021-03-09 10:06 大字

本报讯(王姜燕 记者 曾臻) 3月2日,泸州市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联席会。会议听取了各区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析了市域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就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2021年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对标达标年,全市上下要坚持以问题、目标和结果为导向,以指标“模块化”、信息“指标化”、宣传“常态化”、督导“实体化”为思路,突出抓统筹、强基础、拓平台、求创新,持续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全面准确理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指标内涵,建好“问题、责任、进度”三张清单,清晰工作思路;要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分阶段循序推进;要抓好统筹协调,健全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形成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要强化精准指导、精细服务,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困难问题的分析研究和解决,积极推进关键指标和具体项目的推进实施;要加强分类指导,围绕“大书记·微治理”“系列慧眼”“石榴籽调解体系”等方面打造亮点、树立品牌、创造一流;要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做好试点工作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筑牢基层基础;要加强跟踪督导,强化运用通报、提醒、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确保如期建成第一期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市。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内的实施,既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抓手,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据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三年一期,2020年至2022年为第一期,到期验收合格的,将被授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称号。泸州市作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地区,有关工作正在有力推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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