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江阳法院发出5份司法建议书
◎ 任燕 川江都市报记者 陈明蓉
近三年来,泸州市江阳区法院根据办案中发现性侵案件较多以及“三养”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纠纷增多的情况,向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和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5份,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遭遇性侵害和违法犯罪的发生,受到学校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回复,司法建议书得到回复率为100%。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05年5月,江阳区成立少年审判庭。该审判庭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做好双向保护。
近三年来,江阳法院办理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件20件,受害人数20人,受害人均为女童,小学和初中学龄段儿童受侵害比例高,农村儿童比城市儿童遭遇性侵多。所有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超三成,网络交友遭遇性侵超两成,有的女童甚至多次遭遇性侵。针对这些情况,江阳法院少年审判庭从保护未成年人细微处着想,向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和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多开展相关预防性侵自我保护的法治宣讲,在学校开设预防性侵举报电话,加强对师生的教育管理,建议学校成立心理咨询室,对受到性侵和猥亵的儿童造成的心理创伤,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教会学生做好安全自我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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