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镇 化解村民建房纠纷

泸州日报 2021-01-28 10:41 大字

本报讯(唐伟刚 朱羽)“唐所长、李姐姐,谢谢你们,我终于拿到钱了。”近日,在江阳区方山司法所调解室里,唐某某握着调解人员的手,感谢为其追回了2.2万余元被拖欠的工资。

原来,唐某某到方山司法所求助,反映其承包方山镇熊坝村二组林某某修建房屋的工资2万余元未得到,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方山司法所接到反映后,于当日下午赶到林某某家,据了解,因唐某某在修建房屋时墙的尺寸有点误差,导致林某某一直未付款给唐某某。第二天,司法所将唐某某与林某某集中到调解室进行调解。

一方面,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讲法律的方式,向林某某讲解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建议林某某换位思考,尝试从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另一方面,调解员说明尺寸的误差,唐某某也有一定的责任,建议在单价上适当减少。经过调解员2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林某某随即转账支付了唐某某修房工资2.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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