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还自带牌 如何处理让人“抠脑壳”

川江都市报 2021-01-27 00:34 大字

近日,市民蒋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830-3190929反映:江阳区丹艳路停车线内,长时间停着几辆破旧不堪的“僵尸”面包车,车身上还立了块广告牌。“僵尸车”长期占用着停车位,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清理。

当前,在泸州主城区部分次干道路、偏街小巷及小区内,“僵尸车”乱停乱放、在“僵尸车”上做广告等现象仍然存在,既影响市容市貌、占用公共资源,又堵塞道路交通、影响市民出行,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顽疾”之一。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敏 摄影报道

现 象

“僵尸车”分布较广 个别车身还带广告

“‘僵尸车’不好处理,物业只能上报社区,再由社区逐级上报。”说起如何清理“僵尸车”,江阳区酒城花园小区保安队长赵传金颇为头疼。据赵传金介绍,酒城花园小区地面车位很少,小区停车位一直比较紧张,小区物业并未收停车费。然而,小区地面车位曾经停了5辆“僵尸车”,这些车都属于应该报废而又没有报废的,停靠时间最长的一辆长达3年多,小区居民对此反映强烈。

后来,小区物业在交警部门帮助下,和车主取得联系,但这些车主对此置之不理。“小区物业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直到2020年,才把这些‘僵尸车’分两次拖走报废。即使到现在,小区还有个别停靠了两三个月的,但这种车暂时无法认定为‘僵尸车’。”

赵传金说,这些车都是应该由车主申报报废,但需要支付相应费用,因此很多车主借故拖延。“也有人私自卖给废品回收,后来还引起纠纷;也有车主让物业拖走,但物业哪有这种权利呢?既无地方停放,也无法处置。”

据不完全统计,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市民反映“僵尸车”问题达数十次,而利用“僵尸车”做广告,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种。早在2019年,曾有市民反映江阳区丹青路、学院中路等地有人利用“僵尸车”做广告,相关部门也曾进行专项清理。然而,时至今日,这种“僵尸车”依然遍布主城区偏街小巷。

记者走访江阳区皂角巷、丹艳路、丹青路,龙马潭区南光路、春晖路等路段,均发现有人将破旧车辆停靠在路边搭设广告牌,且分布越来越广、数量越来越多。

许女士是江阳区维多利亚小区居民,据她介绍,江阳区丹青路一带车位比较紧张,但不知从何时起,每隔一段路,就有一辆设立了广告牌的破旧面包车停在路边,再也没动过。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龙马潭区春晖路路边停靠的一辆破旧的面包车,车顶上焊接了一块“防水补漏”广告牌。收费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专门拖来做广告的报废车辆,在很多地方都有,但他们交了停车费。收费人员说:“这种车根本开不走,你没看到车底都垫了砖头呀?去年10月,车身上的广告牌曾被割掉过,但过了一段时间又焊上去了。”

难点1

“广告僵尸车” 监管存灰色地带?

在“僵尸车”身上设立广告牌,是否符合广告许可的相关法规呢?记者从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科了解到,市场监管部门担负广告内容的监管职责,如果广告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则不构成处罚的条件。

据了解,主城区“僵尸车”用作广告主要为开锁、防水、家电维修等几个行业,暂未发现有违反《广告法》的内容。

“车身广告不同于普通户外广告,一直是管理的难点。”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僵尸车”上做广告首先应由公安交警部门对“是否改变了车辆外观”进行认定,而如果影响了市容市貌,可依法按“牛皮癣”清理。

不过,城管部门没有车辆管理权限,且没有车主信息,只能依靠公安交警部门联系车主。另外,如果对于影响恶劣需作停机处罚的情形,那就需要核对机主身份,还需要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如果要将“僵尸车”拖离现场,需要在公安交警部门的主导下进行。

那么,公安交警部门可否直接将广告“僵尸车”拖离现场呢?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僵尸车”这个叫法并不严谨,不能简单看到玻璃碎了、轮胎瘪了、灰尘厚了就认为车已经被车主遗弃了,认定为“僵尸车”。如果车辆只是长时间停在停车线内,既没有造成交通堵塞,也没有违反交通法规,那么只能联系车主驶离原地。

对于蒋先生反映的“僵尸车”车身广告问题,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这类车辆还有多种可能,如果车主支付了停车费呢?如果市民看到的时候停在那里,没看到的时候又离开了呢?这类车辆的情况比较复杂,交警部门并不能直接作为“僵尸车”将车拖走,需要交警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

按照这个说法,如果这类车辆经核实并非报废车辆,且支付了停车费,交警部门也管不了。

难点2

小区“僵尸车” 物管没权管,交警没法动

据了解,目前交警部门主要有三项措施处理“僵尸车”:对长期停放不动的疑似废弃车辆进行排查,通过系统比对、电话联系等方式确定车辆所属人,并通知车主将车辆移动;对无法联系车主的车辆采取现场拍照、记录等方式记录“僵尸车”的相关信息并将车辆强制拖移,暂存规定停车场保管;对逾期未年检、未报废的车辆,责令车主依法办理年检或报废手续,联系不到车主的,一律予以拖移。

记者注意到,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市民曾反映江阳区阳光路有两辆车停了大半年,希望交警部门能联系车主妥善处理。交警部门回复称:由于该通道属于楼群间的甬道,应由社区或街道管理,建议向社区或街道反映。若社区或街道需要交警部门帮忙拖移车辆,辖区交警大队一定会积极配合,但停车地点需要社区或街道指定,并要对无主车辆进行妥善保管。

“既要找到停放的场地,又要避免在拖离过程中车辆破损。”江阳区大山坪街道南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处理“僵尸车”一直以来是管理部门非常棘手的难题。几天前,在刺园路二段发现有一辆车长时间没有动,到目前仍未处理。一般情况下,发现疑似“僵尸车”,由社区上报街道,再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核实车辆信息,联系车主处理。但是,交警无法联系上车主的情况也比较多。

该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有10多辆车拖移到木匠街集中停放,截至目前,并没有一个车主上门联系。

治 理

免费停车超20日 可罚款200元

交警部门表示,由于主城区特别是老旧城区停车位严重短缺,停车矛盾突出,在城区内部分路段,确实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或有“僵尸车”停放占用停车资源的情况。泸州公安交警部门在工作中一直在加强这方面的治理,通过路面巡逻管控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并会同辖区城管、街道等部门共同开展“僵尸车”清理行动。

车辆停放问题,涉及机动车驾驶人的行为是否文明。据了解,《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将机动车停放在道路、公共区域内的免费停车泊位超过二十日的,责令其驶离;经催告后仍未驶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并处200元罚款。

交警提示,如市民发现有机动车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影响道路畅通的情况,可拨打辖区公安交警部门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公安交警部门将及时派遣警力前往处置。

泸州主城区各辖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举报电话:

江阳半岛主城区:

交警一大队3121697

江阳区蓝田片区城区:

交警二大队3990771

龙马潭区城区:

交警三大队2509761

纳溪区城区:

交警四大队421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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