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员工接到环卫工电话:“公司垃圾扔街边垃圾桶,要收费” 管理方:依据“门前五包”责任书,门市垃圾应该自行处理

川江都市报 2021-01-26 00:38 大字

近日,市民余先生反映称,自己接到一名环卫工人打来的电话,对方称余先生所在公司的垃圾不能扔进路边垃圾桶,如果要扔需要收费。余先生希望知道是怎么回事,也想问清楚为什么环卫工人知道自己的电话号码。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员工:

接到环卫工电话,让别乱扔垃圾

据余先生介绍,自己是外地人,在龙马潭区杜家街一家营业厅上班。两天前,他接到一名环卫工人打来的电话,对方称余先生所在公司的垃圾不能扔进路边垃圾桶,如果要扔需要收费。

余先生对此很疑惑,“首先,我不是公司老板,只是个普通员工;另外,我从来没有扔过垃圾到沱二桥下路边的垃圾箱,就算是公司有其他人扔过垃圾,那为什么找到我这里呢?他又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余先生说,他希望搞清楚是不是不允许扔垃圾,是不是需要收费,同时,他也询问对方为什么知道自己的电话号码,但对方称:“你管不着”,随后挂断了电话。

针对余先生的问题,记者从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股获悉,此前,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通知。条例中第十六条提及,商场、商铺等场所,由产权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第四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应当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同时,记者也从该局环卫股获悉,余先生公司所在的杜家街片区环卫工作目前已交由三亚明佳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负责。

管理方:

“门前五包”,门市垃圾应自行处理

“此前,我们公司联合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沿街商铺业主签订了‘门前五包’责任书,责任书上明确商铺需要自行处理其场所内产生的垃圾。环卫工人只是对街面上的垃圾进行清理和清运。而街道旁的垃圾果皮箱,主要是方便路人丢垃圾,而不是用于商铺、办公场所、门市丢垃圾的。”据三亚明佳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负责人张经理介绍,在得知余先生反映的情况后,他非常重视,对此进行了核实。

经查,该公司环卫工人称,是从街边垃圾桶中的废弃纸张上找到余先生的电话号码,因多次发现该公司人员有丢垃圾到街边上的情况,所以才打电话告诉余先生不能在此随意丢垃圾。

关于环卫工人提及“收费”一词,张经理称,按照以往的惯例,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有的业主可以与环卫工人协商,出费用让其帮忙清运垃圾,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库,但目前,该公司还没有实施收费。该环卫工人提及收费,是为了“提醒”业主需要注意代为清运垃圾是需要产生额外费用的。张经理称,关于环卫工人态度不好的问题,公司将立即通知全体人员到位,召开安全生产大会,在会上对此事进行情况说明,并强调文明服务的重要性。希望以此警示公司人员端正服务态度,文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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