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字给别人贷款买车 男子遭遇“人财两空”

川江都市报 2021-01-22 00:47 大字

“我已经有一个多周没有联系上对方,公司垮了,人和车都不见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近日,泸州市民邓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3190929称,自己将姓名借给别人买车,结果遭遇“人财两空”,希望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据邓先生介绍,一年前,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姓李的老板,当时两人在西南商贸城一家汽车公司见面,协商后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上写明,李老板的公司以邓先生的名义购买两辆车,两辆车均由李先生的汽车租赁公司使用,主要是租赁给他人,收取租金。邓先生提供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有关证件资料,并签名买车,但买车的首付款由李老板的公司出。此后,这两辆车每个月的贷款,由李老板的公司将钱打到邓先生的银行账户上,银行从邓先生的账户上扣除。

“此前他已经还了一年的贷款,每个月准时打到我账上,但这个月10号却没有收到他的转账。”邓先生说,因为对方没有按照合约转账,他试着联系对方,结果多次拨打电话都联系不上。为了问清楚原因,他到两人签合同的汽车公司寻找,结果该公司人员表示,李先生并非该公司人员,只是一名中介。随后,邓先生到李先生位于蓝田的汽车租赁公司找人,发现该公司早已关门,东西被搬空。之后,邓先生还找了之前介绍双方认识的朋友,朋友也说找不到李老板,答应尽力帮忙寻找。

“签订合同后,李老板给了我5000元作为感谢费,我当时因为有病急需用钱,想着既然都是他出资买车,问题应该不大。”邓先生称,双方合同上写明“如产生经济纠纷,一切责任由李老板公司承担”,合同上还盖了公司的章,比较信得过。同时,对方此前一直依照约定在还钱,他也没想到对方会突然“不见了”。后来寻人才发现,自己连对方家庭住址都不清楚。

“他不付钱,我就成了银行的欠款人。”邓先生说,连续多日找不到人,眼看银行扣款时间已过,他除了报警,已没有别的办法。

律师:

报警备案 寻求法律帮助

据泸州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专委会副主任律师冯骏介绍,借姓名给他人买车一般出于两种原因,一是因为“好面子”,看到朋友苦苦哀求,就热心帮忙。一是为了获取一定的利益作为回报而答应借姓名给他人。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人都不要轻易在他人的法律文书中签自己的名字,或授权给他人借自己的姓名来购买车辆,甚至是开公司、买房产、租用房屋等,因为在法律上,只能认为是签名人在承担法律义务。

冯骏说,邓先生遇到的情况并非影响个人征信那么简单。首先要向银行方说明未及时还款的原因,督促银行方行使抵押权,及时收回贷款中的车辆。如车辆查无下落,银行方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邓先生履行借款合约,按期还款,否则将会依据合同条款对邓先生予以起诉。另外,邓先生还需及时报警备案,向有关法律服务机构申请帮助。此外,邓先生与李老板名下公司产生的经济纠纷属于另一个案件,邓先生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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