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获评全国优秀基层集体

川江都市报 2021-01-20 00:50 大字

泸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普法宣传

◎ 鲜芝君 川江都市报社记者 刘春

近日,交通运输部开展全系统2020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泸州市交通运输局获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国优秀基层集体,是四川省唯一获得该荣誉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近年来,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坚持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效显著。

高度重视建制度 依法决策促落实

局党组书记主动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法治经费和人才队伍充分保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制定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按程序依法民主决策,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不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开展三方会商,做到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应用行政复议应诉平台,开展在线实时办理。未发生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被撤销等情况,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事项。

综合改革树标杆 公正执法强保障

抓住机构改革契机,有序推进组织体系、职能职责、行政事权、执法模式四大改革,率先在全省形成“铁水公空邮”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管理的大交通、大执法工作格局;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市本级及市辖三个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以及四个县水上交通行政执法领域的执法职能;强化执法监督,推动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泸州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简政放权优服务 普法教育齐开展

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以“证照分离”改革为抓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开展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12次。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各类执法培训,强化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突出“法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依托公交车站、码头港口和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媒体,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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