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防疫用品价格监管工作

川江都市报 2021-01-15 00:55 大字

◎ 刘影 川江都市报记者 刘明霞

本报讯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4家大型连锁商超,4个农贸市场的肉类、蔬菜、水果、粮油等涉及民众生活必需的33个品种的商品,以及2家连锁药业的口罩、酒精等8个品种的防疫用品进行了价格监测。要求汇通、重百、步步高、永辉等大型超市建立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价格备案制度,民生商品原则上不得涨价,如有部分商品确因上游涨价幅度较大,需提供相关进货票据,在备案并根据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后,方能涨价。

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防疫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药店、医疗器械、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市场主体开展价格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有无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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