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法院 多措施执行 让打工人不再“忧薪”

泸州日报 2021-01-12 16:05 大字

□ 肖则兰本报记者 曾臻

为了让农民工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每年江阳区法院都要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在全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多措施助力执行,让打工人不再“忧薪”。2020年,江阳区法院执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383件,执行到位金额295.75万元,决定拘留31人,查封房产23套,对个人或单位采取限制消费和失信57人次,并及时向农民工发放了全部执行款,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强制执行快递小哥收到工资余款

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市民蒋某在泸州某快递公司打工,期间,该公司业务承包者李某某拖欠其工资2.3万元,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李某某起诉至江阳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某未如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蒋某遂向江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王睿告知被执行人李某某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李某某在支付申请人蒋某7000元后,与蒋某协商尽快支付余款,但是李某某并未按约定履行。随后,执行干警将李某某列入失信名单,并查封其名下一套住房,考虑到涉案金额较小,法院暂未处置,并责令其限期履行,但李某某逾期仍未履行。

为惩戒李某某的多次失信行为,江阳区法院决定对李某某采取拘留措施,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李某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定义务,当场将余款1.6万元支付给蒋某。

协助执行工人拿到被拖欠工资

在易某等人与泸州市某社会服务中心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因被告泸州市某社会服务中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1名工人向江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该中心虽然已停业,但其在相关部门有一笔3.5万余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偿款未领取。为了让工人工资尽快兑现,江阳区法院与相关部门协调,第一时间将该笔补偿款提取并支付给工人。

追加被执行人部分工资终兑现

2020年,江阳区法院陆续受理了泸州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件,29名工人申请执行拖欠工资45万余元,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0余万元。

江阳区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泸州某科技公司已长期停产,其名下无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车辆、工商股权等财产登记信息,除闲置机器设备、部分原材料外,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保留该公司复工复产可能性的同时,及时兑现工人工资,江阳区法院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对其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该法定代表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案款10万元。同时,为加大执行力度,江阳区法院对该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查询,将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对其中有可供执行财产股东的一处夫妻共有房产进行查封,最终执行兑现工人工资30万元。

一直以来,江阳区法院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工作目标,切实增强执行强制威慑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该院将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新闻推荐

《泸州日报》印刷质量首获 全省市州第一 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精品报”

本报讯(记者刘林)1月11日,四川省报业协会公布2020年全省报纸印刷质量评比结果,《泸州日报》印刷质量首次获得全省市州第一、...

泸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泸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