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斑马线上事故多发 交警提醒驾驶员礼让斑马线
◎ 刘晓燕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本报讯 昨日,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近期发生的多起因驾驶员未自觉礼让斑马线,或因观察不当、视线不佳、未减速让行等导致的交通事故。
近日,在龙马潭区石洞花博园148路公交车总站处,一名行人正走在斑马线上,一辆白色小车因视线不佳且在斑马线前未减速让行,直接将其撞飞。目前,伤者送医院治疗后已无生命危险,公安交警部门判定小车驾驶人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近日,赵某驾驶川EEV×××小车在龙马潭区希望大道某路口时,因判断失误、注意力不集中等原因,与正在过斑马线的3名行人发生碰撞,导致3名行人不同程度受伤。
11月29日18时许,李某驾驶小车行至龙马潭区春雨路与金带路口时,因视线不佳、观察不当,与一名正在斑马线等待过马路的行人张某发生碰撞,致张某受伤。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判定小车驾驶人李某负事故全责,并处以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斑马线上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20-50元
自泸州市设置“5321”安全礼让行车规程以来,多数驾驶员能自觉礼让斑马线,耐心等待行人过街,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因观察不当、视线不佳、未减速让行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处以20元至50元的罚款。
目前正值深冬季节,雨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增多,公安交警部门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牢记“5321”安全文明行车规则(即距离路口50米观察行人并减速,在距离前方斑马线30米外提前减速,在20米外车速减到每小时15公里并随时准备刹车,当有行人过街时,距离斑马线10米内的驾驶员必须停车让行),遇恶劣天气视线不佳时提前开启车灯,不分心、不疲劳驾驶,反复确认安全后通行。安全文明的交通需要大家的共同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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