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鱼苗 修复生态环境
◎ 刘贵芳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局、东升街道联合,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向长江、倒流河段投放鱼苗880余斤,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据悉,王某某、陈某某、高某某在倒流河段非法捕捞水产品,被纳溪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及区公安局民警查获。其捕捞方式会导致水域生态系统受损,对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纳溪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采取措施进行生态修复,还要购买鱼苗放流至受损水域,用于修复其毁损的渔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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