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规划选址的公示
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成部分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工程设计规模1500吨/日。目前已基本饱和,用于填埋焚烧飞灰的现状纳溪填埋场也将于4年后达到饱和,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扩建迫在眉睫。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是补齐泸州市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的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很有必要。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编制了《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该规划方案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泸州市规划和建筑专家评审委员会2020年第9次会议审查。为了强化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方案公示。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广大市民和利害关系人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反应。
一、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2日至2021年1月11日。
二、公示地点: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泸州城市规划展览馆公示栏、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luzhou.gov.cn/)、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新乐镇人民政府、天仙镇人民政府、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泸州日报。
三、联系人:陈亮,0830-2667155
四、选址内容:(详见规划图)。
本项目是现状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三期工程,是对规划确定的泸州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的进一步优化提升。项目选址位于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及天仙镇银罗村之间,紧邻现状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约13.614公顷。其中主厂区占地约3.477公顷,环境工业综合基地区占地约4.084公顷,配套填埋场区占地约6.053公顷。
附件: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选址方案图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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