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非法捕捞器具 全力守护江河碧水
□李小波 陶文斯 杨益
10月20日,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主题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维持长江禁捕秩序”的非法捕捞器具集中销毁活动。该活动旨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各种行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在集中销毁现场笔者看见,执法人员把在近段时间打击非法捕捞过程中查获的电瓶、升压机等电捕鱼工具,以及各类违法网具集中放置于场地中央,用铁锤、剪刀等工具进行集中销毁和拆解。
“今天共销毁网具、虾笼80多个(副),销毁电捕鱼器2套,销毁非法钓竿200余根。现场销毁后,再移交给垃圾填埋场进行深埋处理。”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目前我国对渔具尺寸严格规定,不符合规格的非法捕捞工具对长江流域水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非常大。如网眼小于4厘米就属于禁用渔具,因为网眼小,大鱼小鱼都无法穿过,甚至连鱼苗都被“一网打尽”,严重影响鱼类的繁育和长江生态。
为守护江河碧水,纳溪区各部门动作频频。9月28日,纳溪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和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举行关于加强非法捕捞水产品领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座谈会。通过座谈,三家单位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程序和证据规范收集进一步明确标准,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达成共识,为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近年来,纳溪区高度重视长江流域和永宁河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在纳溪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溪区农业农村局与区级相关部门、镇(街)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协助联动机制,坚持“禁捕退捕、执法监管”两手抓;坚持信息共享、联勤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推进“禁捕退捕”各项工作,使渔民上岸后能就业、有收入、稳下来。
与此同时,纳溪区还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点查处电、毒、炸鱼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以及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并斩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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