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动用维修资金后 有业主质疑“被代表” 物业:只承担按程序报送资料职责,维修资金怎么用业主说了算 ?住建部门:对维修资金资料真实性等存疑,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我连是什么事情都不清楚,怎么就作为业主委员会代表,参与了小区更换水泵验收?”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壹线国际小区业主何兰丽拨打本报新闻热线3190929反映,小区物业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她列为业主委员会代表,并参与了小区维修项目的验收。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敏摄影报道
事
件
维修资金项目验收,业主质疑“被代表”
何兰丽向记者介绍,几天前她出门时,偶然看到壹线国际大楼进门角落处,张贴着一份《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壹线国际二次供水高区项目验收结果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如右图),在“参与验收人员”一项,竟写着自己与另外两位业主的名字,而自己对验收一事却并不知情。
何兰丽表示,她对为什么需要使用维修资金更换水泵,相关费用是多少,具体维修项目包括些什么都一概不知。并且,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自己却被称作“业主委员会代表”。
随后,何兰丽等业主到江阳区住建局查询《壹线国际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发现从2017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壹线国际小区维修消防电梯、供水系统,以及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12次,共使用维修资金536692.82元。
何兰丽等人随后找到小区物业负责人,要求查看维修资金项目的原始资料,了解维修资金详细使用情况,“结果物业负责人不置可否,拒绝提供相关资料”。
物业的态度,让何兰丽等业主更加不解也更加疑惑:“维修资金是业主们共有,至少应该知道是怎么用出去的。物业将不知情的业主作为验收代表,这让人对申报动用维修资金的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真实等产生怀疑。”
业
主
维修资金项目验收,应由知情业主参与
业
主
10月17日下午,在壹线国际小区,记者见到了《公示》上提及的何兰丽、梅天文、王瑞萍及其他几位业主。其中何兰丽、梅天文、王瑞萍三人向记者明确表示,他们事先并不知道小区更换水泵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为何会作为“业主委员会代表”出现在《公示》上。
有业主表示,即使供水设备损坏,需要动用维修资金予以更换,小区业主也应该有知情权,但这件事情物业并没有告知;也有业主说,好像小区物业的确曾将一份“告知书”发到业主群里,但字很小,看不太清楚,当时并未留意。
随后,在东门口社区服务中心,何兰丽等业主找到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希望进一步了解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维修资金项目验收后需要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情况、施工单位、验收结论等,其中“参与验收人员”一项,有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以及施工方代表。
此前,维修项目确定后,已预付施工方第一笔45%的款项。按照正常程序,项目于9月23日验收,小区物业应该在9月24日前将验收结果公示,如果在7天公示期内没有业主反映问题,就会将第二笔维修项目款项拨付给施工方。目前,由于有业主提出疑问,社区已上报暂停付款。
何兰丽等人从社区提供的“验收现场资料照片”里,看到了自己的身影。但三人均表示,当时自己是与小区物业等人一起去看洪灾过后小区设施设备受损情况;另外,三人自始至终未对验收一事表过态或签过字,但《公示》的内容显示,该项目已经通过验收,这意味着三人代表业主对维修项目表示了认可。三人坚持认为,验收应该由知情的业主代表参与。
业
主
如参与验收业主不签字,将重新组织验收
物
业
小区物业公司经理李文建介绍,今年8月,壹线国际二次供水水泵外壳爆裂,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用水且存在安全隐患,经社区、街道及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到场查看,决定动用应急维修资金进行水泵更换维修。9月18日,小区物业在公示栏张贴《壹线国际二次供水高区验收公告》,邀请包括业主代表在内的参验人员于9月21日参与验收。但当天施工单位及业主代表均无人到场,验收临时取消。
李文建说,9月23日,他联系到社区工作人员、供水系统设备厂家代表,以及何兰丽等业主代表,查看洪灾过后小区供水设备等受损情况。想到相关人员都在场,李文建决定将二次供水系统水泵更换项目一并验收,因此在现场向业主作了说明,并由厂家代表向在场参验人员介绍了详细情况。
李文建表示,因为国庆节前事情多,这次公示的确推迟了时间。按照正常程序,将验收资料提交到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服务平台后,一般会在次日将验收结果打印并张贴到小区显眼位置。10月6日,他接到施工方第二笔款项催款电话,在翻看当时验收现场的照片,确认何兰丽等三人在场后,将《公示》打印出来并进行了张贴。
李文建表示,小区动用维修资金,并不是物业公司说了算,而且壹线国际小区目前还未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只承担了按程序报送资料的职责。如果业主参与了验收,又不签字,只能重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住
建
对维修资金使用有疑问
可向纪检部门反映
小区维修资金使用,一直以来都是市民非常关注的问题。2017年,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上线,泸州市住宅维修资金使用全程通过该系统按程序办理,有效地保障了维修资金的使用和安全。
记者从泸州市住建局相关部门了解到,办理使用维修资金,需要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发生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的情况时,则不需要业主表决,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后,及时将紧急情况书面报告社区、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实地查看是否符合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情形,并立即确认。符合使用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区(县)住建部门建立的维修施工单位名录中选择维修施工单位,并在2日内向提交相关资料,向区(县)住建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区(县)住建部门根据维修施工进度按比例分次将维修施工款项拨付给施工单位。
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对服务区域有巡查义务,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应急处置的问题,应立即报告业委会或所在地社区和街道,并及时组织维修,同时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告知业主需要应急维修的原因。
住建部门作为维修资金的代管机构,承担了“管家”的职责,资金可不可用、怎么用,最终由业主说了算。因此,项目询价、维修企业选择,以业委会的意见为准。不过,住建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会在确定维修方案、施工质量保障方面进行复核,在价格监督方面,当项目竣工验收后,不仅要求提供询价表,还要求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材料。
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维修资金项目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程序是进行公示。如在验收报告里会有《决算明细表》,工程量是多少,单价是多少,工程金额是多少,都要求物业公司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若业主没有看到,还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查看。如果对维修资金项目单价、资料真实性(如业主签名)有质疑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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