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业主“打墙费”? 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川江都市报 2020-07-31 00:43 大字

▲业主出示“打墙费”收据

7月21日,江南中央花园小区业主周女士通过泸州新闻网问政平台反映:2019年9月,该小区多名业主就四川润无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江南中央花园项目部以“业主擅自打除大面积墙体,向业主额外收取30元╱平方米的‘打墙费’”一事向政府反映,在2019年10月得到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文件以及《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花园的润无声物业公司对于“打墙费”的收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收取“打墙费”的行为,并对违规收取的“打墙费”进行清退。

周女士称,如今,物业公司不仅以“‘打墙费’已经交付给第三方清运公司支付清运费”为由拒不执行政府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还变本加厉将“打墙费”涨到35元/平方米。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李莉 摄影报道

业主:

物业收取“打墙费”拒不退还

7月29日,记者来到江南中央花园小区,业主周女士向记者出示了2019年5月15日物业公司收取“打墙费”的收据,以及15号楼一单元1702号业主小徐近期签订的装修合同,其中在装修管理服务费一栏标明“打墙费”按35元/平方米收取。

“我们小区目前有几十户业主都交了‘打墙费’,多则300元,少则100元,合计物业公司共收取数万元‘打墙费’”,周女士称,对于之前多收取的“打墙费”,物业以已支付第三方清运公司拒不退还为由,至今没给业主退款。

“我们在装修房子与物业签订装修合同时缴纳了3000元保证金,去退费用时物业直接扣除了近300元的‘打墙费’。墙是我们自己请工人打的,建渣费我们也交了,为什么还要格外收‘打墙费’呢?真的不合理。”业主周汝强说。

物业:

已支付给第三方,没法退回

对于周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江南中央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杜娟表示,之前的所谓“打墙费”,已经支付给了第三方清运公司,实在是没有办法退回。“现在我们在办理装修的时候,明确告知业主,建渣可以自行清理,不用再缴纳打墙费。建渣费不是35元/平米,是2.5元/平米。如业主自行处理,我们将不收建渣清运费。”

杜娟表示,业主如果在装修时表示要对房屋的某一面墙进行改建,那这一面墙所产生的垃圾,物业会委托有资质的清运公司进行清理,搬运到指定地点倒掉,所以会收取35元/平方的‘打墙费’。如果业主自行处理,物业将不收取此笔费用。但业主要保证将垃圾倒在指定地点,如城管查到垃圾倒入的地点违规,物业公司将受到处罚,同时业主也应受到相应的罚款。

那35元的“打墙费”与建渣费有什么区别呢?“每位业主入住时,该户型都是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业主因某些原因要对房屋进行改造打墙,所产生的垃圾不属于装修垃圾,其重量远远超过建渣。”杜娟说,业主“打墙”的砖头砂灰等需要请清运公司清运,35元/平方的收费是因清运的工作量而核定的。

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对小区物业立案查处

那么,物业公司对装修业主收取额外的“打墙费”合理吗?记者采访了29日正在江南中央花园小区执行公务的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股股长费腾。

费腾说,当天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物业仍在收取额外的敲墙建渣清运费,该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小区物业四川润无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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