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4小时10分钟,收费16元 车主质疑停车场收费太贵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停车场产权属私有,可自主定价

川江都市报 2020-07-29 10:17 大字

停车场收费公示

7月22日,有网友通过泸州新闻网问政平台反映,当天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就诊时,由于院内车位紧张,遂将车停放于医院对面原广场汽车站停车场内。停车时长4小时10多分钟,收费16元。

网友质疑,停车场公示牌上显示1小时内起步价8元,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元,免费时长5分钟。该停车场无论是起步价还是每小时单价都高于其他市政投资新建停车场,免费时长却小于其他停车场规定的15分钟,与城市规划占道停车位停车费每次3元相比价格更是天差地别。虽然该停车场价格有公示,但是这样的收费价格真的合理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李莉 摄影报道

停车场负责人: 停车场属私人承包性质

7月27日中午,记者来到原泸州汽车站(广场车站)停车场看到,当天停车场进出的车辆不多。记者碰到刚交完停车费的周先生,他表示,“电脑上显示停了57分钟,收取停车费8元,比停街边贵了点,但也还能接受。”

记者随即来到停车场办公室,采访了相关负责人刘先生。就目前停车场的经营状况和收费情况,刘先生介绍说,广场汽车站停车场用地属川泸运业旗下的产业,自汽车站迁走后,这里改为临时停车场,现以私人承包的方式承租给自己,每月按相关合同向川泸运业集团缴纳承包费。

刘先生表示,现在停车场属私人承包性质,承包人有权对停车费进行自主定价,定价后也在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网友如果认为停车费存在问题,可以出据相关收费证据,拨打投诉电话15508079817进行投诉。

刘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前段时间电子收费系统在调试阶段,如果因电脑系统出问题对消费者造成收费不准确情况,停车场将进行核实,如确实是他们的问题,对多收部分该退还的将进行退还,该赔理的将进行赔理。不过就目前经营情况来看,停车场还未收到一起因收费问题出现的投诉。

至于网友反映的城市规划占道停车位停车每次仅3元的价格,刘先生说,那是属于市政公益性的停车场地,而现有广场停车场属于承包性质,属于盈利性的,因此价格要高一点。

市场监督管理局:

私有停车场可以自主定价

就网友反映的该停车场收费问题,记者随后采访了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股工作人员刘颖。她介绍说,根据泸州市江阳区发改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的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凡在我区(江阳区)范围内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各类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如停车产权属私有,自主定价,公示后即可收取。

刘颖表示,目前广场停车场产权属于私有,可以进行自主定价,同时该停车场对价格也进行了公示,属于正当收费。

刘颖提醒广大市民,如对收费存有异议,可保留并提供相关证据,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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