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套路贷” 从认清“套路”开始

泸州日报 2020-07-23 09:39 大字

□ 黄勇/文 史册/图

借1万元实得3500元,借10万元需偿还20万元。《川江都市报》7月17日报道,江阳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8名“套路贷”团伙成员,其作案方式令人唏嘘。

远离“套路贷”,先得认清“套路贷”。顾名思义,“套路贷”不是为了贷款,而是为了套路,是借用民间借贷外衣,以“空白合同”“阴阳合同”“口头约定”的方式掩盖非法高利贷,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新型犯罪。所谓的“无利息、无抵押、无担保、放款快”,就是让急需用钱的人感觉“天上掉馅饼”,可一旦相信,“套路贷”噩梦就此开始。

打击“套路贷”,需全社会协同联动。“套路贷”是知法犯法的行为,作案方式隐蔽性极强,套路多,令人防不胜防。要揭下披在“套路贷”身上的画皮,掐住七寸,除了牵涉其中的多个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一步形成联动效应和协同打击机制,还要强化普通借款人的自律行为。这里的自律行为主要体现在如何防范“套路贷”的层面上。首先,办理借贷业务,应选择合法规范的金融机构,切勿贪图省事或低廉的利率。其次,自己的偿还能力要充分评估,量力而行。其三,在借贷过程中注意留存证据,发现被“套路”,立即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多元化、多平台的民间借贷形式,对于缓减“融资难、融资贵”的确有效,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合法。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压缩“套路贷”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又让民间借贷市场充满活力。

新闻推荐

占用通道卖水果 何时搬?

◎川江都市报记者许亚琴网友:纳溪打渔村市场(新桥桥下)的临时摊位区,之前因为搞雨污分流工程,卖水果的临时搬下来;现在雨污分流...

泸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泸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