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山的李子没人管?找他们!

泸州日报 2020-07-14 09:41 大字

□ 吴晓华 本报记者 梅影

时值李子采摘季,在纳溪区龙车镇塘口村,一颗颗成熟的李子把树枝压弯了腰,而村民们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下乡调研 问案情

今年4月,纳溪区法院丰乐法庭法官在塘口村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时了解到,2014年,塘口村3个组与泸州某公司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约定将551.43亩耕地、47.66亩非耕地集中流转给公司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租赁费按耕地450斤稻谷/亩、非耕地300斤稻谷/亩折算现金或给予实物。因公司未按时支付租赁费,与3个组发生了纠纷。

眼看着满山的李子已经成熟,经营公司却不管不问,村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为此,纳溪区法院丰乐法庭法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塘口村了解案情。

倾听意见 促调解

7月8日,在龙车镇党委政府的组织下,塘口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诉前调解会在塘口村村委会召开。龙车镇党委政府、纳溪区法院丰乐法庭、司法所、农业站等多部门人员,以及村组干部、部分村民代表、双方当事人参加了会议。

调解会上,村民们表示,自己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把土地集中流转给公司用于桃、李果树种植。后来公司没有按时支付租赁费,而且疏于管理,事情没有解决,村民也不能擅作处理,大家心里很着急。该公司负责人也提出了难处:“其实并不是故意要拖欠租赁费,也不是不想管,确实是公司这几年经营状况不好,加上今年还遇到新冠肺炎疫情,很长时间都没有复工,小微企业发展真的存在困难。”

随后,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分析利弊得失,讲明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和农户发展都存在困难,应互相理解,共同渡过难关。

“果”落农家 土地还

最终,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当事人本着立足现实、平等自愿、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解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经营公司以流转范围种植的所有桃树和李子树,以及已经挂果的果子抵偿欠付的土地流转租赁费和违约金,并将所流转的土地按现状返还,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全部移交。

至此,历时两年之久、涉及土地面积较大、农户众多的这一纠纷得以解决。

龙车镇政法委员张明荣高兴地说:“感谢法庭、司法所各位同志和律师的努力,也感谢农民朋友们的体谅、理解和支持,最终解决了这起纠纷。”

据了解,近年来,纳溪区法院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坚持“走出去”原则,主动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将非诉解决纠纷挺在前面,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结合,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构建“一站式”多元解决纠纷机制,为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从而高效、快捷地解决纠纷,减轻诉累,利民便民,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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