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群众救命钱 要举报有奖更要监管得力

泸州日报 2020-07-02 09:40 大字

□ 周丽

《泸州日报》6月23日报道,《泸州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建立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对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最高可以奖励10万元。该细则的试行,是人人参与监督,管好广大群众救命钱的创新和有效探索。

医保是惠民便民的民生工程。为了让广大群众看得起病、住得起院,国家每年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我们才有幸进入全民医保时代。然而,个别地方的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参保市民、医保经办工作人员等,打起了套取医保资金的歪主意,把医保资金看作 “唐僧肉”,弄虚作假、监守自盗、损公肥私,造成国家医保资金大量流失。不久前,市医保局还曝光了泸州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十大违法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相关人员作为医保基金使用的第一线,必须做到警钟长鸣,把好第一道关;参保人作为医保基金的受益者,更应合理合规看病就医。

从政策和监管层面来说,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有奖只是一方面。从根本上治理违法乱纪行为,整治不正之风,需要医保、卫生健康、公安、审计等多部协同“作战”,监管得力,合力堵住医保诈骗可能存在的漏洞。比如,定期到定点机构检查,定期抽查入院患者,对存在的小病大治、假手术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同时,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全程实时监管;坚持深化医疗卫生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的监管,对医保基金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医保基金的使用阳光透明了,群众的救命钱才会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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