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景豪·永和阳光项目调整方案的公示

泸州日报 2020-06-29 09:39 大字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景豪·永和阳光项目调整方案的内容进行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工程管理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6日

二、公示地点: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luzhou.gov.cn/)、项目所在地、项目售房部、《泸州日报》。

三、联系电话: 0830-3119572

四、调整内容:

因人防、消防需求和现场开挖情况原因需要,经建设方申请,对项目做以下调整:

(1)小区主入口调整:消防通道从4米宽调整为7米宽,同时扩宽小区大门。

(2)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调整:小区主大门旁的车库出入口调整到6号楼与8号楼之间,公厕位置随之调整;在10号楼~11号楼之间增设一个车辆出入口;原13号楼~14号楼之间车辆出入口调整至12号楼~13号楼之间。

(3)小区地下车库调整:将负四层地下车库临市政绿化带一侧内退约3米;将小区主入口下已开挖区域对应的负二层、负三层地下车库进行扩宽,调整后地下车库增加约750平方米;机动车位布置方式随之调整。

(4)住宅调整:住宅楼外墙面材料由调整为真石漆;3号楼层高统一调整为4.2米;5号楼~15号楼正负零标高和住宅区域室外场地标高提高。

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8日

新闻推荐

分水岭镇“花式”香粽乐享端午

挑选粽叶、填好糯米、压实粽子、封口捆绑……为庆祝传统端午佳节,6月24日,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工会和新时代文明实践...

泸州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泸州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