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租借共享充电宝 先做到两个“提前”

川江都市报 2020-06-16 00:56 大字

◎ 王丽娟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菁

本报讯 近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期共享充电宝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

从江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的多起消费投诉来看,共享充电宝投诉问题主要反映为乱扣费、不退还押金、客服电话无法联系等。对此,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租借共享充电宝时,在扫描二维码前应先做到两个“提前”。

首先要提前看收费规则。目前市场上不同品牌共享充电宝业务的押金支付、收费价格和押金退还规则均有不同。消费者在租借前应提前看清相关规则,避免扣费后带来困扰。其次,租借前应提前查看即将去的地方是否有归还地点,优先选择归还点位相对较多的品牌,避免归还时浪费时间。建议最好选择有商家且长期营业的场所,尽量不在无人看管的场所租借,避免后续出现问题时无法找到客服人员。

此外,归还后注意确认是否将充电宝安插到位,确认手机已经扣费成功且未继续扣费,以及确认押金退还到本人账户后再离开。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时,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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