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三确保” 兜底筑牢民生底线

泸州日报 2020-06-02 08: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念)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该局采取“三确保”措施,切实发挥社会保险保民生、促发展的“稳定器”作用。

确保业务受理不断档。市社保局及时受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符合退休条件的个体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和待遇计算业务,2至4月全市共计完成退休审批5260多人,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尽快领取养老金。对于因资料不齐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受理退休审批的,告知其待资料提交完整后会补发相应待遇,未能及时完成待遇资格认证也不会停发待遇。去年未及时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将其参保缴费时间延迟至疫情结束,以保障群众能缴费、不断缴。

确保待遇发放不延迟。市社保局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和银行的协调,做好养老保险基金准备,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据统计,2至4月,泸州市按时足额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约230890万元,涉及3.7万多人,其中,新增退休人员4690多人,新增发放养老金约83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约22110万元,涉及68万多人;机关事业单位待遇发放53440万元,涉及3.9万多人。

确保利好政策早落实。市社保局及时贯彻落实“减、免、降、缓”各项社保利好政策,分类确定具体适用对象,简化办理流程,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截至4月底,已为全市10876户企业减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共计约416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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