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扶贫领域工程项目 泸州市开展“三项整治”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 杜玉青) 日前,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从5月开始,泸州市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安全饮水、安全住房、农村道路三类扶贫工程项目进行为期3个月集中整治,遏制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腐败问题,确保扶贫工程项目经得起检验。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涉及工程项目审批程序不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审计等问题。集中整治过程中,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走村入户摸排、集中接访、开设举报专区等方式,为群众举报提供“绿色通道”;通过公示栏、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等,向群众公示治理项目、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治理成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营造“三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同时,市纪委监委建立“三项整治”问题线索台账,按问题线索处置流程,采取“四个一批”(即按干部管理权限交办一批、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办一批、联系监督检查室提级查办一批、审查调查室直接查办一批),确保所有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从轻处理;对顶风违纪、边治边犯的,坚决从严查处。
“对查处的案件,我们将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查处的县级职能部门、乡镇干部典型案例,要在所在区县进行通报;对查处的村干部问题,要在所在乡镇村一级通报,按要求召开“三个会”(案情通报会、整改反馈会、款物清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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