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推进企业购买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泸州日报 2020-05-20 09:1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独懿) 近日,泸州市食品安全办联合泸州银保监分局出台《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以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为示范,大力推进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小微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意见》提出,要积极引导能力强、网点全、服务优的保险机构参与进来,鼓励以共保体等多种方式组织投保工作,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对有条件的区县,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财政补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奖励或补助。要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可行方案、合理设计运作、明确责任费率,健全风险控制和理赔机制。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要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企业投保情况,并作为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措施的重要参考。

下一步,泸州市将继续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不断发力,切实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推进食品安全基层治理现代化,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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